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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3 大生产运动
抗日战争中,由于日军不断残酷“扫荡”和国民党顽固派实行经济封锁,各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面临重重困难,军民生活十分困苦。开展生产运动,便成为坚持敌后抗战的一项基本政策。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指示,华中各根据地军民于1942年开始了以改善生活为主的生产运动,1943年开展了以自给为目的的生产运动,1944年又掀起了群众性的生产热潮,把发展生产作为根据地建设的中心.为全面反攻进行物质准备。各地还就垦荒、农业贷款、优待抗属、组织代耕代工、发展副业生产等做出许多具体的规定,使大生产运动目的明确、讲求实效地开展起来。抗日军民为了打破日伪的封锁,减少对城市工业品的依赖性,广泛开展了生活日用品和必需品的自产运动、代用运动,自力更生制造出纸张、墨水、粉笔、蜡烛、皮革等产品。对于水患严重的江淮地区,抗日军民即开展了兴修水利的工作。其中最著名的是1941年夏,苏北盐阜根据地军民在大海啸到来之前抢筑“宋公堤”的壮举。刚刚成立的阜宁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宋乃德等人,为根除本县人民饱受海水倒灌之苦,以县政府的盐税收入作抵押担保,发行修堤专项公债,并说服地方绅民共同行动。经数万民工及新四军指战员两个多月的紧张施工,终于在大海潮到来之前筑成一条90公里长的大海堤。当地老百姓为表达对共产党、新四军的感激之情,将其称为“宋公堤”,以与宋朝名臣范仲淹在苏北修筑的“范公堤”相媲美。新四军各部队在协助各地群众开展生产运动的同时,在不妨碍战斗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开荒种粮种菜,饲养家禽家畜、种植青麻和烟草,开办作坊工厂,组织运输和修理,开展多种多样的生产活动。环境比较安定、生产发展较快的新四军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和军直属队,基本上达到了蔬菜自给8个月,油、盐、肉食自给4个月的目标。这个时期,新四军的军工和军需生产也有较大发展。据1944年8月底的统计,新四军所生产的手榴弹已能自给,迫击炮弹、枪榴弹、掷弹筒自给70%,其他弹药自给30-35%。到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新四军军工厂已发展到46个,枪、弹自给率进一步提高。各师还建立了生产被服、装具和日用品的军需工厂,保障了部队的军需供给。通过开展生产运动,粉碎了日伪和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使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得到恢复和发展,使部队的物质生活有所改善,使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