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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1 拥政爱民运动


    拥护政府、爱护人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为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1944年春节前后,新四军各部队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拥政爱民运动。军、师、旅、团领导亲自向部队和群众作报告,阐明开展这个运动的重大意义。在大张旗鼓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单位派出纪律捡查组、访问团,以新四军制订的拥政爱民公约和群众纪律为依据,深入到当地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中,检查在对待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态度上有无军阀作风;在宿营、行军、作战中有无不爱惜民力、损坏群众物品等不良行为;在生产中有无与民争利的现象。并就检查出来的问题,公开向政府和群众道歉,赔偿群众的损失。第四师师长彭雪枫还以“拥政爱民”为横批,写了一副对联:“政府卫队,保卫政府,乃是义务;人民护兵,爱护人民,原为本分”,并要求各部队贴在各单位俱乐部的墙上。各部队提出:爱护群众如同爱护自己父母一样,尊重政府如同尊重部队首长一样,服从政府法令如同服从部队命令一样。春节时,各部队还向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拜年,慰问军烈属,邀请当地党政机关负责人座谈、联欢。与此同时,华中各根据地党政机关也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了拥军优抗(抗日军人家属)的教育,制订了《拥军优抗公约》。通过这一运动,华中各根据地的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拥政爱贯,拥军优抗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