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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6 基层政权改造
皖南事变后,华中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1942年,各根据地基本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了县以上的抗日民主政权。区一级政府一般经过局部改造,也有了初步的民主设施,根据地内半数以上的乡已建立了共产党支部和群众组织,基层群众优势已基本确立。但在乡以下的基层政权中,保甲制度并没有根本改变,封建势力仍然根深蒂固,阻碍着根据地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回忆华中抗日根据地政权改造工作,1942年3月16日,华中局发出了《关于改造鄂豫边区根据地内政权机构的指示》。《指示》强调:要特别注意对下层(区乡)政权的改造,并使下层政权掌握在共产党员与进步分子手中、可靠的群众与积极分子手中,然后才能打破封建势力对下层政权的操纵,否则真正的三三制政权亦无法实行。”华中各抗日根据地在人民群众中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教育,在反复酝酿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登记选民,推选出行政委员会候选人,进行竞选。在选出村行政委员会和正副村长后,再依法选举乡、区的行政委员会和乡长、区长,民政、武装、治安、文教等委员会也由民主选举产生。在基层政权改造过程中,各地还合并了一些机构,裁减了多余的行政人员,减轻人民负担。大多数根据地将基层政权改造写进《施政纲领》中。
为适应政权建设的需要,华中各抗日根据地还开办了各种类型的干部学校和行政学校,轮训县、区、乡各级干部,同时从农村工作干部和积极分子、知识青年中招收学员,经过培训后充实各乡政权,以推动基层政权的进一步改造。各根据地在政权改造中,还根据中心区、游击区和边缘区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各根据地在基层政权改造中,通过一系列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将一些过去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旧官僚赶下了台,许多工农分子当选为乡保委员或负责人,有的地方还破天荒地第一次出现了女乡长、女保长。到1944年8月,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基层政权改造工作通过乡选活动已基本完成。
对基层政权的改造,是对几千年来封建专制势力的冲击,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重大变革,并最终铲除了封建的保甲制度,削弱了日伪和国民党赖以统治农村的社会基础,使工农群众当家作主,根据地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