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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7 日本投降


    19457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最后阶段,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86日和9日,美国使用原子弹对日本广岛和长崎实施轰炸。8日,苏联政府对日宣战,9日,百万苏联红军分4路向侵占中国东北的关东军发起全线进攻。同日,为配合苏联红军进攻,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的声明,号召“中国人民的一切抗日力量应举行全国规模的反攻”,“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军队,应在一切可能条件下,对于一切不愿投降的侵略者及其走狗实行广泛的进攻,歼灭这些敌人的力量,夺取其武器和资财,猛烈地扩大解放区”。10日,朱德总司令向解放区所有武装部队发布命令:命令八路军、新四军向附近城镇及交通要道之日军送出通谍,限期缴械投降,对拒绝投降之日军,给予坚决消灭。同日,中共中央下达新四军夺取大城市与交通要道的任务。

    同时中共中央还根据上海工人运动情况,决定由叶飞率苏浙军区第四纵队横渡太湖,配合上海地下军、工人武装发动起义,用里应外合办法解放上海。据此,新四军迅速向大中城市和交通沿线的日伪军发动全面进攻。

    在苏、美盟军及中国人民武装力量的沉重打击下,日本统治集团为避免日本遭到毁灭,在810日内阁会议上,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在保留天皇体制下,结束战争。15日,日本天皇裕仁通过广播宣读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自“九一八”事变以来,长达14年之久的反侵略战争,终以日本天皇的投降诏书而宣告结束,这是中国人民百年来反对外来侵略的第一个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