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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告汉奸张仲熙
作者:汤雄 责任编辑:党亚惠 来源:《铁军·纪实》2013年第4期 日期:2013-10-22 浏览次数:7200
1946年秋冬之际,一连发生的两起莫须有事件,终于把新四军太湖游击队指战员及吴县光福镇上进步人士胸中压抑已久的怒火给点燃了。难道就这样看着真正的汉奸张仲熙无法无天吗?答案只有四个字:绝不容忍!
本文主人公王道伟,1928年出生于苏州市吴县(现吴中区)光福镇,1947年参加革命,1949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在太湖地区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木渎区委、中共苏州地委、苏州专员公署秘书,中共昆山农村工作部干部等职。1979年后担任中共昆山县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81年后任昆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部长、中共昆山县委委员、政协党组副书记、苏州市政协常委。本文系根据他的回忆整理撰写。
怒火迸发
1946年秋冬之际,一连发生的两起莫须有事件,终于把新四军太湖游击队指战员及吴县光福镇上进步人士胸中压抑已久的怒火给点燃了——一起是从国民党吴县法院送到光福镇的一张传票,此传票居然指控新四军太湖游击队薛永辉司令是日军汉奸,要追究他的汉奸罪。另一起是从苏州国民党城防指挥部内泄露出一份黑名单,密告方恒生、范济春、王道伟等25人私通新四军,须“迅即捉拿归案”、“依法严惩”。
以在光福镇上开设医疗诊所为掩护的、中共地下党员范济春医生,怀着一腔怒火,立即召集王道伟、王哲纯、顾国华等人,进行了紧急的分析与商议。
他们认为,把太湖地区抗日军队的首领薛永辉司令诬为汉奸,简直是天大的笑话。而这份“黑名单”,也是凭空捏造、挟嫌报复。因为这25人,大都与新四军毫无关系,反倒是光福镇上政界、商界的头面人物,或为汪伪、国民党服务的“吃公事饭的”人。如方恒生、陈敬然、周春生等,就是光福镇当时的镇长与前任;叶应昌、蒋秋帆、金念祖、赵生元,则是商号账房经理;顾坚斋、许叔英,是为地主收租米的负责人;而方凤池、潘观清、周亮、潘鼎,则是镇公所的办事人员。
从这两件事,可以推测出,其始作俑者,是当时光福镇上名为福溪旅馆老板、实为国民党中统(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特务的张仲熙!
为什么这么说呢?时年18岁的热血青年王道伟,对同镇的这个汉奸那是太了解了:张仲熙在日伪时期,曾担任日军金泽队长的密探,又与汪伪连长潘正结成干亲,在光福镇上鱼肉乡里,不可一世。当地人怨声载道,却又敢怒不敢言。现在,抗战胜利了。他之所以如此疯狂地陷害这么多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曾与同镇的金俊英合伙经营联合医疗诊所,后来闹翻分家。当时在处理此事时,包括方恒生在内的社会各界正直人士都主持公道,支持金俊英,为此,张仲熙怀恨在心,迁怒众人,就把有关人员都写上了黑名单。
有了这个黑名单,他就可以一箭双雕,既保护自己,又能借刀杀人!其时正值抗战胜利,国民政府要惩办奸匪,以正法典。根据国民政府于1946年3月13日修订的诸如“惩治奸匪条例”之相关规定,“奸匪”事实一旦确认,当均以第一条“奸匪”“叛国罪”定罪,“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就连“明知为汉奸而藏匿不报或包庇纵容者”,也得“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张仲熙的阴谋得逞,他就可以在光福镇上更加有恃无恐地称王称霸、作威作福了!
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看着真正的汉奸无法无天吗?
答案只有四个字:绝不容忍!
经报请新四军太湖游击队薛永辉司令同意后,范济春决定立即采取合法的形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赵朴初题赠王道伟书法
一告受挫
于是,在新四军太湖游击队领导下,一场与中统特务张仲熙的特殊斗争拉开了帷幕。方恒生、金俊英等25人紧急商议后,立即向国民政府吴县法院起诉张仲熙,追究他的汉奸罪名。25人联名起诉张仲熙汉奸罪的状纸很快写好了,并马上送到国民党吴县地方法院立了案。不久,作为原告的方恒生和金俊英被法院传唤开庭。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斗争经验不足,案情中没有列出受到被告直接迫害的受害者与受害事实,所以第一次控告失败了。一告的失败,使有些人打起了退堂鼓:有的人怕中统特务机关因此出面打击报复而引火烧身,有的人干脆表示不再参与状告活动。
在这紧急关头,范济春再次召集王哲纯、王道伟与顾国华等人进行紧急商议。大家一致认为:打蛇不死后患无穷。对于张仲熙必须穷追不舍,务必置之死地。只有铲除这条毒蛇,地方革命斗争才能顺利进行。于是,大家决定:要充分利用张仲熙与光福镇上层社会的矛盾以及他的汉奸罪行,继续把张仲熙推上被告席。
大家商定后,就请来了方恒生等人,先沟通思想、坚定信心,随后共同出计献策,决心打赢第二场官司。可是,怎样才能找到张仲熙的充足罪证,尤其是直接受其迫害的证人呢?这可是控告成败的关键呀!
有人提出,在日伪时期,光福镇扬村有个姓顾的农民,曾受到过张仲熙的直接迫害,是个有力的人证。但是,范医生和王道伟都知道,这人是我新四军太湖游击队的堡垒户,轻易不能暴露,又不便明说。
正在为难之际,王道伟挺身而出,站起来说:“我来担当受害人!”
“你来担当?”大家不由惊讶地望着面前这个小伙子,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王道伟,眉清目秀、中等身材、朝气蓬勃,年仅18岁,时为吴县中学学生。去年,在抗日胜利、内战一触即发之际,他受到上海学潮的影响,又得到挚友王哲纯借给他的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等革命书籍的启悟,革命意识明显增强。今年暑假期间,他跟着王哲纯前往金墅镇,找到了英雄的武工组长秦大刚,并于9月份,利用担任光福镇公所会计职务的便利,积极参与中共地下党的外围活动,重点控制光福镇上的自卫队,不让自卫队参与武装部队下乡的清剿活动。这两天,张仲熙诬陷案发生了,他怀着一腔义愤与正气,积极参与到这场斗争中来。
“我恨日本人,恨汉奸!”王道伟由于激愤,年轻的面孔涨得通红,胸脯大幅地起伏着。
原来,还在日军一手制造的南京大屠杀后没几天,一群日本鬼子下乡查户口,闯进了他们的家。王道伟的父亲因他远在安徽的两个表侄惨遭日军杀害,所以他对日本鬼子恨之入骨,现在又见日军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实在忍不住,就低声骂了一句“猪猡”。没想到为首那个日本鬼子居然听懂了,恼羞成怒,当场拔出指挥刀,接连在王父的背上连砍了几刀。好在时值冬天,王父穿着厚实的棉袄,所以没有致命,仅伤及了皮肉。9岁的小道伟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从此,在心底埋下了仇恨的种子。现在,当他眼见因没有受害人而一时难以惩治汉奸张仲熙时,就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了。
望着这个在关键时刻自告奋勇的小伙子,大家既惊讶又感动,然而更多的是担忧。第二次控告事关重大,只能胜,不能败;只能赢,不能输!万一再次失败,这个一腔热血的小伙子,绝对是张仲熙第一个打击报复的对象。因为谁都清楚:打蛇不死反被咬一口,那可是蚀骨致命的呀!
面对大家的担忧,王道伟即把与好友钟逸民盘算多日的计策,向大家和盘托出,请大家再一起推敲决定。
挺身而出
往事得追溯到两年前。那是在1944年夏天。当时,王道伟和钟逸民,都在苏州城内位于通和坊的吴县中学高中部上学。王道伟是光福镇人,钟逸民的家在潭东村,离光福镇五六里路。同乡同龄加同学,使这两个少年成为了意气相投、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暑假里的一天早晨,他俩有说有笑地步出光福镇,沿着那条砂石公路,走向潭东村。在途经歇凉亭(即解放后的潭山硫铁矿矿址)的时候,因一路走来有些疲乏,便信步走进歇凉亭里小坐。就在这时,沿公路迎面走来了一队扛枪持刀的日本兵。走在队伍前面的那个身穿便衣的男子,他们认得,不是别人,正是光福镇上威风八面的福熙旅馆老板、实为日军金泽队长朋友(密探)的张仲熙。
王道伟他俩无意中刚好转入歇凉亭休息的举止,使张仲熙这个本就疑神疑鬼的汉奸顿生疑窦,居然把这两个白面书生误认为是“老四”(新四军)的人,是因为看见了他们才故意回避的。当即,脸色一变,掏出腰间的手枪,冲到亭前,直指两个小伙子,厉声盘问起来。王、钟二人见状,只能如实回答。但是,张仲熙不相信,硬说他俩是新四军太湖游击队的便衣侦探。不由分说,便和那几个日本兵,一拥而上,推推搡搡地把王道伟与钟逸民拉出歇凉亭,押回光福镇,关进了镇郊虎山桥附近的日本宪兵队队部里。
这一幕,被沿途的群众尽收眼中。张仲熙这种蛮不讲理、横行霸道的行径,使本就对张仲熙愤恨不已的众人怒不可遏,当即通知了王、钟两家的家人。
当天上午,王道伟与钟逸民的家人,便在乡亲们的簇拥下,来到了日本宪兵队。大家一再声明,王、钟二人还是学生,根本不是新四军,强烈要求日军释放无辜。也许是众怒难犯,又也许是因为家人出示了他俩的学生证。
面对事实,日军无茬可挑,所以两个小伙子只被关押了一天,便被放出来了。
尽管此事已经过去两年,王道伟与钟逸民当时也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但如今为了惩治汉奸,铲除后患,这两个正直勇敢的小伙子豁出去了,毅然决然地愿以受害人身份,把张仲熙再次押上被告席。
当时,为提高胜诉率,范济春医生还通过关系,前往苏州市城内体育场洁里新邨找到时任国民党县党部书记王叔介(曾任国民党光福镇党部书记长),请他为地方主持正义。
第二次诉状送出并立案后,在中共地下党的安排下,王道伟就来到木渎镇长浜小学当教师了。
国民党政府司法真腐败。诉状立案后,直到1947年9月初,吴县法院才发来传票,通知原告出席开庭。当时的王道伟毕竟才只有19岁,也是平生第一次走进法庭对簿公堂,所以心里不免有些紧张,只怕扳不倒这个大汉奸。为此,足智多谋的范济春即再次召集两原告和黄奕浩、王哲纯4人,于开庭那天,一起提前来到苏州城内大公园东斋茶室,就如何应对审判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商议,然后再一起准时来到道前街上的吴县法院参加开庭。
这次商议非常及时与关键:果然,法官在单独向原告之一的王道伟审问状告案情后,突然话锋一转,向王道伟提出了几个诸如“当时你穿的是什么衣服?”、“钟逸民当时穿的是什么衣服?”、“被告张仲熙当时又穿得是什么服装?”等问题。
这几个问题看似无关紧要,其实暗藏杀机。原来,心怀鬼胎的法官,把这几个小问题分别突然向两原告作出提问,其目的是,找出王道伟与钟逸民之间的回答差异,然后竭力为被告辩脱罪孽。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睿智的范济春他们早就预防在先,统一了口径,使狡猾的法官无空可钻。
在法庭调查与传讯证人时,王哲纯与黄奕浩对答如流地陈述了各自的证言证词;范济春更是大义凛然、严词斥责了张仲熙投靠日军的种种罪行。
不甘失败的张仲熙自是垂死挣扎,反驳范济春是“私通新四军的奸匪,不能作为证人”。
这时候,法官不得不当堂给予驳斥:“本庭受理的是你汉奸案,与其他案情无关”,并当庭表示依照规定,证人证词有效。
从表面上看,王道伟他们与张仲熙的第二次斗争似乎暂时胜利了,但最终的结果,还得等候法院最后的判决。
晚年王道伟与夫人合影
三告胜利
二告开庭后,心怀鬼胎的国民党吴县法院,居然很长时间没有下文。范济春与王道伟他们只怕张仲熙从中行贿,买通法官,从而使此案不了了之。为打蛇致死,除恶务尽,足智多谋的范济春又再次发动光福镇上51人,第三次联名状告张仲熙。为务求全胜,在这第三次联名控告活动的51人中,出现了光福镇上德高望重的国民党元老朱贯一,伪县参议员胡善正,军统特务潘宝珊等人,加重了斗争的砝码。迫于正义的压力。1947年10月,吴县法院不得不第三次开庭,审判张仲熙汉奸案。法官当庭宣判:“张仲熙汉奸案证据确凿,罪恶不虚,又有如此多地方各界知名人士签名,既犯众怒,又罪不可恕,决定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这场智斗与驱逐中统特务张仲熙的斗争,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是一次成功的统一战线的胜利,也是一次巧妙利用国民党惩治汉奸的法律,有理、有利、有节的合法斗争的胜利,受到了薛永辉司令的赞赏和肯定。但是,由于国民党司法的贪污腐败,张仲熙后来还是变卖了光福镇上的家产福溪旅馆,行贿了法官,最后并没有真正入狱服刑,但他毕竟还是灰溜溜地滚出了光福镇。
这场特殊的打击毒蛇的战斗,最终在历经一年多时间后,以大获全胜而落下帷幕。它证明了执正义在手的我党我军(新四军太湖游击队)和人民群众,其伟力是天下无敌的。王道伟与钟逸民这两位少年英雄的名字,也将伴随着他们的英勇事迹一起,永远镌刻在革命历史的功劳簿上。
(本文根据王道伟口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