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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七师”和皖江抗日根据地财经建设
作者:刘以顺 责任编辑:王月红 来源:《铁军》 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7768
在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第七师和皖江抗日根据地非常重视财经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不仅满足了自身的军需民用,而且还有力地支援了军部和兄弟部队。
设立商行 发展贸易
“设立商行,发展贸易”是皖江抗日根据地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皖江区党委审时度势作出的正确决策。皖江抗日根据地当时面临的形势是:敌人占领的是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线,生产工业品但缺乏农产品;根据地是农村,盛产农产品,缺少工业品。因此,和敌占区开展贸易交流,既是经济上的需要,又是一场特殊形式的斗争。
1943年春夏之交,因上年圩田遭受水灾,粮食歉收,个别地方发生了“春荒”。一些地方片面强调稳定粮食价格,禁止粮食出境,同时限制进口货物,结果造成农民和乡镇居民买不到食盐、火柴等日用品,根据地急需的纸张、布匹、药品、小五金等物资奇缺。皖中区党委(后改为皖江区党委)分析认为,“春荒”是表象,本质是经济政策上有问题,于是,妥善处理了货物进口与过境物资的税收政策,并确定了“以物易物”、“以出养进”的贸易方针。
在贸易活动中,当时敢不敢与敌人的贸易机构进行粮食贸易,颇为敏感。皖中区党委书记兼七师政委曾希圣认为:如果拒绝了这种贸易,敌人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的贸易,或进行直接的掠夺,来获得粮食,而根据地要获得敌人严密封锁的统制物资,却是十分困难的,有时还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于是,他果敢地批准了这种贸易。突破口就选在芜湖“维持会”会长、伪军粮统购委员会主任汪子东身上。抗日根据地利用他收不到军粮难以向日军交差的矛盾,一方面派兵把守通往芜湖、南京的各渡口,封锁粮食出口,给汪子东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约他就贸易问题进行谈判。经过谈判,最终达成一笔亦军亦商的特殊交易。条件是:汪子东为根据地采办以下三类物资,根据地以粮食支付。第一类是军火物资,如黄色炸药、雷管、机枪、收发报机等,占总额的30%。第二类是统制物资,如钢材、铜材、五金、工具和机床等,也占30%。第三类是一般物资,如食盐、火柴、电池、药品、杂货等,占40%。根据地结算时,主要的支付手段是以粮食和山货作价。
接着,以此为契机,七师敌工人员又通过汪子东的关系进一步打通了与其上司、汪伪南京政府高级经济顾问日本人楠木的关节。经过接触,了解到楠木有较强的反战意识,对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也颇表同情,愿意给新四军提供一定的支援。后来,他不仅为新四军提供一些情报,多次帮助新四军第七师采购许多军需物资,并利用他的特殊身份营救过多名新四军被俘人员。日本宣布投降后,楠木又动员日军驻芜湖部队吉村队长,把一批武器弹药交给新四军。
皖江抗日根据地不仅与敌伪区开展贸易,而且也同国民党地区的商人开展贸易。当时,大别山区非常缺乏食盐,七师就设法用根据地的粮食从芜湖等地换回食盐,以食盐去换取大别山的麻、豆、烟叶等,再以这些土特产从敌占区换回工业品。
为了进一步拓宽贸易渠道,扩大对外贸易,1943年4月,皖中区党委将设于无为县三官殿的皖中货物管理总局迁到无为东乡汤家沟镇,并改名为皖中贸易管理总局,还在汤家沟设立了“集成号”商行。汤家沟是七师通往敌占区的东部前沿阵地,地处长江边上。这里对各方都十分重要。七师利用这一阵地,可以有效地控制皖中地区的粮油输往敌占区。日伪也唯恐断绝粮源,不敢轻易地侵占和骚扰汤家沟。因此,汤家沟便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基地。
皖中贸易管理总局成立后,皖中区党委、行署和七师师部对总局都十分重视。曾希圣经常亲临总局指导,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对与日伪方进行贸易是否会被说成是“通敌”、“资敌”的顾虑,他首先给大家分析了抗日斗争的形势,并且代表区党委明确表示,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贸易,而是同日伪进行的特殊形式的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在这场斗争中,七师和根据地军民必将获得物资条件的较大改善。他还向工作人员交代了在特殊环境下开展特殊贸易的方法、政策和策略。在曾希圣等同志的关心支持下,贸易总局又先后在汤家沟开设了“裕民号”、“正大号”商社等商业、贸易机构,给这个小镇带来了空前的繁荣。与此同时,民间贸易也十分活跃,不仅手工各业在镇上开业设坊,而且还办起了十余家粮行。正是由于利用了汤家沟这个阵地进行贸易,吸引了芜湖、南京、上海等沦陷区的民族资本家与商人纷纷前来经商或洽谈办厂。镇上人口迅速由三四百人急剧增加到2000余人,店铺林立,空前繁荣,被称之为“小上海”。
通过贸易,七师和皖江抗日根据地以粮食从敌占区换回工业品,又以工业品换取大别山的山货特产,再以山货特产换取敌占区的工业品。如此循环往复,贸易范围不断扩大,既繁荣了根据地的经济,解决了根据地战时军需民用的困难,又积累了大量资金。
吸引“外资” 开办工厂
1942年5月,皖中区党委成立后不久,为了促进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建设,就制定颁布了《党的政策讲授提纲》,其中指出,欢迎外地资本家及地主来根据地投资经营工商业,繁荣根据地。这实际上就是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各地财经机构和干部,广结根据地内外工商界人士,吸引他们到皖江抗日根据地经商、办企业,收到了显著成效。
在汤家沟吸收部分民间资金,率先办起了公私合营的“裕民号”、“正大号”商业合作社,经营五金百货等民用商品兼营批零业务。在巢无山区,上海煤业资本家潘以三先后投资开办了肥皂厂、小煤窑。根据地其他工厂,如兵工厂、纺织厂、被服厂等也吸纳了外地的技术人员、设备和资金。
在芜湖,皖中贸易管理总局与江苏省旅芜民船同业公会会长、芜湖水上运输业巨头之一的杨大炎合作搞水上运输,并利用他的影响和职业上的方便,在芜湖建立了“运通运输行”。这既是商业性质的运输机构,其实又是中国共产党在芜湖建立起来的一个地下交通联络站。
1945年春,皖江根据地又在上海与资本家合资开设了一个公司,作为第七师在上海的经济活动中心。这个公司在七师北撤山东以后,改归苏皖边区政府领导,并定名为“大成公司”。在解放战争时期,这个公司仍为苏皖解放区的经济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开办银行 发行货币
抗日战争时期,金融秩序非常混乱,日伪为掠夺抗日根据地的物资,用大量的伪币向根据地套购各种物资,破坏根据地的经济。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根据地的经济不受损失,皖中区党委于1942年禁止伪币在根据地内使用,并且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金融方面的措施:建立金融机构,发行本票及筹备印刷抗币;囤积物资,不积存伪币,并以此教育群众;成立资源管理局,进行以货易货,部分地实行实物征税,反对敌人以掠夺根据地物资为目的的金融政策。
1943年6月至7月间,皖江地区的金融机构大江银行正式成立,并发行大江币,其币值为5元、2元、1元、5角、2角、1角等。第一次发行总数为100万元。在大江币发行之初,曾希圣提出要遵守“三防一基金”的原则。“三防”就是:一防滥发钞票和粗制滥印,每批印发数量,一定要经过区党委的批准;二防与旧法币、伪币混杂流通,在中心区禁止使用伪币;三防敌、顽假造抗币。“一基金”就是:要有物资储备作基金。按照通常的惯例,发行货币,应以黄金、白银作为储备基金,当时根据地没有这些东西,就以根据地征集的大批粮食和经营的食盐作基金,保证人民群众用大江币随时可以买到他们所需的物资,因而能够取得根据地人民的普遍信任。
大江币发行后,皖江地区的人民纷纷将手中尚存的法币、伪币全部兑换成大江币,使大江银行在不长的时间内收到了大量的法币和伪币,一部分作为师部到敌占区采购物资之用,一部分上缴军部。由于大江币的良好信誉,到1943年底,大江银行基本上占领了根据地中心区的金融阵地。
七师和皖江抗日根据地通过以上富有特点和创造性的工作,在财经建设方面取得了光辉的成就。据不完全统计,1942年皖江抗日根据地全年各种税收共2478万元,上缴军部款749万元。1943年,根据地虽然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在反“扫荡”、反摩擦战斗极其频繁的情况下,皖江抗日根据地仍然上缴军部1000万元左右。此外,皖江抗日根据地还向军部送去医药、布匹、银元等大批物资,并给皖南山区和赣东北游击队提供了不少给养。因此,军部曾数次给予嘉奖。
新四军第七师由此赢得了“富七师”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