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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担任审判江青反革命案的公诉人—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新四军老战士江文
作者:特约记者 黄进琪 责任编辑:姚云炤 来源:《铁军》 日期:2014-10-27 浏览次数:7767
1980年11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是值得大书一笔、永志史册的日子。这天下午3时,在北京正义路1号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这是人民的审判、历史的审判、正义的审判,全国人民无不拍手称快!
1980年11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是值得大书一笔、永志史册的日子。这天下午3时,在北京正义路1号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这是人民的审判、历史的审判、正义的审判,全国人民无不拍手称快!
在这次震惊世界的“中国大审判”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原新四军第七师二十一旅六十三团副政治委员江文同志,肩负全国人民的重托,担任审判江青的公诉人。
近日,记者在北京拜访了92岁高龄的江文同志。江老耳不聋,眼不花,精神矍铄,思维敏捷,娓娓动听地讲述了他70多年的风雨人生。
弃学从军 走上革命道路
江文1918年8月13日出生在湖北仙桃市(原沔阳县)下查步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由于家庭生活维艰,江文小时只读过三年私塾。
江文的伯父江炳灵早年被选派到日本士官学校学习,在那里认识了董必武、张难先等人,一起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了中国同盟会。回国后一度担任国民党天门县县长。江文刚满12岁,就到武汉伯父家,在伯父的资助下读书。1936年,他考取了湖北省立第一中学。在这里,江文接触了不少进步思想,懂得了一些革命道理。他积极参加学生运动,表现出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被选为武汉市学联干部。不久,秘密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侵略军大举进攻中国,当年占领了南京,紧接着沿江而上,直指武汉。此时,武汉三镇一片混乱,工厂、院校等许多机构纷纷外迁避难。江文没有继续上学,而是东去安徽,参加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安徽省动员委员会。动员委员会总干事张劲夫分管抗日救亡宣传工作。江文的这次选择,受到伯父江炳灵的鼎力支持。
起初,江文在省动员委员会当干事,接受指导员陈国栋(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上海市委书记)领导。工作几个月后,省动员委员会成立了40个工作团,深入农村,宣传发动农民,帮助农村建立农救会、妇救会、青救会、儿童团等抗日救亡组织,搞好抗日救国宣传和组织工作。江文被任命为第一工作团团长。
江文回忆说:“1938年11月,我们第一团和第三十九工作团被调到桐城县农村搞宣传发动工作。由于我们第一团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组织上不久任命我为中共桐城县委青年委员,具体负责组建青年救国会及统战工作。”
出生入死 坚持敌后抗战
1939年,工作团转移到新四军江北指挥部(舒芜地委)所在地庐江县东汤池。江文被分配任中共无为县委青年委员,后来又调任含山县清淋区委书记兼游击队指导员。
皖南事变后,江文在石涧埠棉花棚的一次战斗中头部受伤。经简单包扎,他继续指挥部队作战。后因伤势严重被送到任家山江北游击纵队司令部治疗,养伤四个多月。1941年5月伤愈归队时,游击队已改为含(山)和(县)独立连,他被任命为独立连连长。1942年独立连奉命到含(山)无(为)地区隐蔽发展。江文带领部队一面发动地方青壮年参军参战,一面寻找战机打了几个小胜仗。1942年冬天,独立连编入“含和独立团”。这一阶段,江文为皖江根据地的创建和抗日武装的迅速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抗日战争时期,敌情复杂多变,我的工作也调动频繁。1943年后,我历任中共无为县恍城区委书记、无为县自卫总队政治处主任、无为县抗敌联合会秘书长、和县县委副书记、含巢县委书记、含巢县行政办事处主任(相当于县长)。直到1945年部队北撤山东时,我被任命为新四军第七师二十一旅六十三团副政治委员。”江文回忆说。
1946年蒋介石悍然向解放区发动大规模进攻。我军针锋相对,以牙还牙,陈毅指挥新四军七师、二师部队和第一纵队一部,打了南下第一仗。江文参加了在苏皖边泗县与国民党广西军阀一一七师的激战,几天后,新四军奉命北撤到山东临沂。解放战争时期,江文历任一一五团政委、华东军区后勤部政治部组织科长、解放上海物资接管处办公室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人事部干部处长等。
新中国成立后,江文先后任华东局组织部干部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厅副厅长、刑事检察厅厅长。“文革”开始后,在造反派“砸烂公检法”的一片喧嚣声中,江文受尽折磨,1969年被下放到湖北沙市“五七”干校劳动改造,1973年回到北京,1980年1月重回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
正义指控 敲响江青丧钟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反党集团。次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指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是一个反革命阴谋集团,已经查明,张春桥是国民党特务分子,江青是叛徒,姚文元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全会一致决议:永远开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早在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做出了《林彪反党集团罪行的审查报告》的决议,永远开除林彪、陈伯达、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1979年9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由彭真、彭冲、江华、黄火青、赵苍璧、王鹤寿和伍修权组成“两案”审判指导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彭真任组长。接着,成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任命黄火青兼特别检察厅厅长;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任命江华兼特别法庭庭长。
“中央决定从中央机关、政法部门、各省市选拔抽调干部近百名,组成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我们高检抽调了20多人。我和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振中、高检检察员李天相及公安部一位女同志组成江青反革命案起诉组,我被指定为组长。”江文回忆说,“当时大家思想上都有压力,因为江青骄横拔扈,不好对付。我对大家说,有党中央正确的方针政策,有全国人民的支持,只要我们认真审查,扎实工作,把证据搞确凿,不怕江青不认罪。”
起诉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搜集证据材料,切实查明江青的反革命罪行;第二阶段,审查起诉,对江青的反革命罪行进行细致地梳理归类,抓住要害,起草起诉书;第三阶段,正式对案件提起公诉。
以公安部门为主,法院、检察院参加的联合预审组,首先分头到中央机关各部委、各部门、各院校、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军队的有关文艺单位搜集证据,凡是江青造谣诬陷、煽风点火到过的地方和部门,都去认真搜集其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罪行。联合预审组搜集到的江青书面罪证资料达一尺多高,江青的所有讲话录音、录像资料近百部。
以法宣判 叛徒罪有应得
“江青始终抱有幻想,她总以毛主席夫人自居,心里想‘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江文说:“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我与江青有过两次正面交锋。第一次是参加公安部的预审。江青对她的反革命罪行死不认账。第二次交锋,是在起诉书副本由特别法庭送达江青后,我和预审组长洪沛霖专程到秦城监狱去提审她。她对起诉书指出的罪行矢口否认,态度非常恶劣,还多次破口大骂。我以事实为根据,逐条逐条地加以批驳。”
记者问起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对江青篡党夺权的反革命案的审判情况,江文呷了一口茶,回忆说:“从1980年11月26日到12月23日,对被告人江青进行了6次法庭审问调查。这个女人态度极其恶劣,完全可用无耻、无赖和泼妇来形容:在人证、物证、书证、言证面前,她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她犯的罪行,说成是别人干的;把罪行说成功绩;把没有道理的说成有理的;甚至把非法的说成是合法的。她对审问的回答,经常用‘不知道!’‘不记得!’‘这不是事实’等几个字来搪塞。法庭组、公诉组成员和在现场的旁听代表、新闻媒体记者近千人,无不义愤填膺、切齿痛恨。”
1980年12月24日,法庭对江青犯罪事实进行辩论。江文作为公诉人,就江青所犯罪行首先发言,指出江青的主要罪行有四条:江青伙同康生、陈伯达、谢富治等人,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制造了全国最大的冤案;江青随意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群众;在“文革”中,江青勾结林彪进行了大量的反革命活动;林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江青继承林彪的衣钵,进行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政权的活动。江青的反革命罪行,事实俱在,证据确凿,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重惩处。江青在特别法庭上拒不认罪,坚持反革命立场,无耻地辩解说:“你们审判我,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是把我作为道具,目的是为了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先在我头上开刀。”
12月29日,江文针对12月24日江青为她的反革命罪行所作的辩解,用大量的事实痛斥她的无耻诡辩,严正指出被告人江青的辩解,完全避开了本特别检察厅指控她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犯罪事实,使用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的反革命惯用伎俩,企图转移目标,达到掩盖罪行,逃避罪责的目的。江文从三个方面尖锐地批驳江青的无耻谰言:江青妄图把自己的罪行推到毛主席身上,那是绝对办不到的;江青以代表人民自居,是对亿万人民的公开侮辱;江青把自己装扮成反林彪的英雄,这是个弥天大谎。证据确凿,铁证如山,江青被批驳得张口结舌,无话可说。当法庭宣判主犯江青死刑时,江青大闹法庭,大声高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拼命挣扎,赖着不肯离去,最后被两名女法警拖出法庭。
历史是由人民写的。千秋功罪,人民自有公断。林彪、江青这一伙篡党窃国的大盗,最终没能逃脱历史的惩罚!